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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比鼎铭文浅释

来源:法制与社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04 12:4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008年第1期山东教育学院学报总第125期鬲攸比鼎铭文浅释杨现昌(安徽大学中文系,安徽合肥)摘要:鬲攸比鼎是西周后期一件重要彝器,其铭文内容反映了西周后期有关法律、土地的一些

2008年第1期山东教育学院学报总第125期鬲攸比鼎铭文浅释杨现昌(安徽大学中文系,安徽合肥)摘要:鬲攸比鼎是西周后期一件重要彝器,其铭文内容反映了西周后期有关法律、土地的一些情况,为研究西周后期法制、土地关系提供参考资料。关键词:霸攸比鼎;法制;土地关系中图分类号:H0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816(2008)01—0037—03鬲攸比鼎又称鬲攸从鼎、南攸鼎,原为清陆心源、端方旧藏,现藏日本黑川古文化研究所。此鼎铭文10行98字,重文4字,共102字。鼎铭著录于: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吴式芬《捃古录金文》、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端方《陶斋吉金录》、邹安《周金文存》、刘体智《小校经阁金文拓本》、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梅原末治《日本搜储支那古铜精华》、巴纳、张光裕《中日欧美澳纽所见所拓所摹金文汇编》及《殷周金文集成》第五册。.其铭文如右图:释文如下:隹(唯)卅又二年三月初吉壬辰,王才(在)周康宫裤大室,鬲比以攸街牧告于王日:“女(汝)导我田,牧弗能许霸比。”王令眚(省)。史南以即虢旅,虢旅通(乃)事(使)攸街牧誓日:“敢弗具付痨匕(比)其且(祖)射分田邑,刘毅。”攸衔牧则誓。比乍(作)朕皇且(祖)丁公、皇考虫(惠)公陴(尊)鼎,鬲攸比其莲(蒿)年子子砾砾永赏用。《殷周金文集成》第八册所载鬲比簋盖与本器同铭,二者铭文可以互补。“隹(唯)卅又二年三月初吉壬辰。”在殷周金文中,当“隹”字用作句首发语词时,即相当于后来的“唯”字,但绝大部分是写作不带“口”的“隹”,只在少数几例铭收稿日期:200r7—12—25作者简介:杨现昌(1968一),男,山东沂南人,2006级博士研究生。《殷周金文集成》5·2818文中直接写作“唯”。关于“二年”的“二”,有学者认为“二”字第二笔是与“年”字横画合用一笔画,但也有学者认为是“一年”,此处稍有争议。在传世文献中,“吉”是指阴历每月初一,“吉”又称“初吉”。《周礼·天官·大宰》:“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郑玄注:“吉,谓朔日。”《诗·小雅·小明》:“二月初吉,载离寒暑。”毛传:“初吉,朔日也。”王国维在《生霸死霸考》一文中认为:“古者盖分一月之日为四·38·杨现昌:甭攸比鼎铭文浅释2008年第1期分:一日初吉,谓一日至七、八日也;二日既生霸,谓自八、九El以降至十四、五日也;三日既望,谓十五、六日以后至二十二、三日;四日既死霸,谓自二十三日以后至于晦也。”u“7)按王国维说,“初吉”是指阴历每月的初一至初七、八。他进一步以例证明:“静敦云:‘睢六月初吉,王在葬京。丁卯,王命静司射。’宄彝云:q睢六月初吉,王在郑。丁亥,王格大室。’邾敦云:q准二年正大初吉,王在周邵宫。,丁亥,王格于宣榭。’初吉皆不日,至丁卯、丁亥乃日者,明丁卯、丁亥皆初吉中之一日。”11J【7。8’据此,铭文中的“壬辰”则是指“三月初吉”这七、八天中某一天的干支,这是一种没有确切指明某一天的记日法。“王才(在)周康宫很大室。”唐兰在《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怛“47)一文中认为,“康宫”是西周祭祀周康王的宗庙,铜器上有了“康宫”的记载就一定在康王之后。根据这一论断,鬲比鼎属康王以后之器。樨大室唐兰认为是夷王之太室,吴虎鼎有“康宫裤宫”,即指“康宫樨大室”。据此又断鬲比鼎为周夷王以后之器。唐兰及郭沫若、容庚、董作宾皆断此鼎为周厉王时器,厉王三十二年即公元前848年。“鬲比以攸卫牧告于王日。”“鬲比”,人名,又见于露比簋盖、南比盔铭文。此鼎之名即取自“鬲比”,有人称为“鬲从鼎”,但从字形上看,称“鬲比鼎”更合适。何琳仪先生、黄德宽先生在《说蔡》b“105)一文中即取用“鬲攸比鼎”之名。金文中“某以某告于某”,乃诉讼习惯用语。如五祀卫鼎:“卫以邦君厉告于井伯”,留鼎:“智以匡季告东宫”。第一个“某”为原告,第二个“某”为被告,告于“某”之“某”则是诉讼受理者。本铭文中鬲比为原告,攸卫牧是被告,周王是受理者。“女(汝)导我田”,“汝”是指攸卫牧,“我”是指露比。“寻”字鼎铭下半模糊不清,前贤遂有多种释法。清孙诒让释为“孚”,认为是“俘”之借字,HJ(驯《广雅·释诂》:“俘,取也。”柯昌济、吴闽生、于省吾等从其说。杨树达未隶此字,但认为有“为”之义。【5J(12’郭沫若[6](127)、张亚初[7](51’隶为“觅”,意为“求”。此字依字形隶为“导”,似更适宜,意为“取”。《说文》:“导,五指持也。从受,一声。”段注:“凡今俗用五指持物引取之日导。声疑衍,一谓所导也。”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金文均作一手盛一物,别以一手抓之,乃象意字。说为五指捋甚是。”林义光《文源》:“一非声。寻,捋之古文,取也。从爪,从寸。”此字亦见于师同鼎,“寻车马五乘”、“罾戎金胄卅”。“导”为“捋”之本字,象两手取物之形,义为夺取。《诗·茉苜》:“薄言捋之。”传:“捋,取也。”“女(汝)寻我田”意为“你夺取了我的田地”。“牧弗能许鬲比”,“牧”是指攸卫牧。郭沫若在《大系》中认为“牧”字应上读,与“田”字相连,意为田野。然此则铭文记载的是蘑比与攸卫攸因田地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从攸卫牧的誓词“其且(祖)射分田邑,则杀”来看,这种田与邑相连,并非泛指田野,而是指农田。杨树达在《积微居金文说》中亦认为“田”、“牧”连读,但又认为“牧”义为“司”,田牧为司田稼之人,但此说是以“女(汝)”下一字其义为“为”作前提的,而隶为“寻”的铭文没有“为”之义,故牧字不能上读,更不能解释为司田稼之人。关于“许”字,《说文·言部》:“许,听也。”段注:“听从之言也。耳与声相入日听,引申之,凡顺从日听。”杨树达以此鼎铭文与《舀鼎铭》相比较,“知许为诉讼之恒用语也。”_5J5(12)‘‘女(汝)寻我田,牧弗能许鬲比”,意思是攸卫牧夺取了我的田地,他不答应还给我。“王令眚(省)”,“眚”通省,《释名·释天》:“眚,省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目部》:“眚,又假借为减省之省。”《说文·眉部》:“省,视也。”《尔雅·释诂》:“省,察也。”周王下令省察、调查此事。“史南以即虢旅”,“南”为史官之名,“虢旅”亦人名,传世有虢叔旅钟,即其所作器,知此人又称虢叔旅,是西周后期重臣。郭沫若看出虢旅二字下各有重文符号,L6J(127)杨树达认为“即”有“交付”之义。-5-(12’此句连上句意为:周王下令省察,由史南交付虢旅去执行。“虢旅遁(乃)事(使)攸卫牧誓日”。《说文·言部》:“誓,约束也。”段注:“凡自表不食言之辞皆日誓。”《字汇·言部》:“誓,约信也。”《诗·卫风·氓》:“言笑晏晏,信誓旦旦。”这是虢旅让攸卫牧发誓。“敢弗具付鬲比其且(祖)射分田邑,则杀。”这是攸卫牧发的誓。“敢”字铭文已泐,于省吾、郭沫若、张亚初皆释为“我”,据鬲比簋盖铭文(见《殷周金文集成》8·4278),贝1J实为“敢”字。“匕(比)”字缺一人,当为“比”之缺字。“且”、“射”字二字,杨树达、郭沫若皆读为“租”、“谢”,认为“租”为“田赋”、“谢”为“钱财”之义。【5J(12)…1”’于省吾直隶为“且”,未作鳃释。[8J(146)王辉把“且”读为“助”,意为应多加分取田邑。19J(228’将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网址: http://www.fzyshzz.cn/qikandaodu/2021/0104/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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