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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泉州市长在内49人被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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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14日,福建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宣布,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49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7月14日,福建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宣布,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49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经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赖开族、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财水、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原副局长张汉辉等7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该起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41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予以诫勉。其中,泉州市长王永礼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莆田市长李建辉(曾任泉州市副市长)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林瑞良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事故救援现场
通报内容如下:
2020年3月7日,泉州市鲤城区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及财产重大损失。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赵乐际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是一起主要因违法违规建设、改建和加固施工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指导下,根据福建省委的工作部署,福建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事故追责问责调查组,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的基础上,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49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事故救援现场。新华社发
经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赖开族、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财水、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原副局长张汉辉等7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该起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41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予以诫勉。
其中,给予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礼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建辉(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林瑞良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泉州市委副书记张永宁(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长,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庆赐(2011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洪自强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阳春(女,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区长,2016年6月至2020年1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刘林霜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泉州市鲤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苏延辉政务记过处分。
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
事故发生后,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赵乐际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事故救援及处置,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福建省将严格按照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落实整改,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大责任,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追责问责名单
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7人)
1。赖开族,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已退休,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陈财水,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2009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网址: http://www.fzyshzz.cn/zonghexinwen/2020/0803/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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