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河南许昌:柴长安黑社会性质组织又一成员受审

来源:法制与社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2 19:4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法新融媒讯(文图 /杨华 刘少玄)8月7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一案。

法新融媒讯(文图 /杨华 刘少玄)8月7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柴长安(另案处理)先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柴长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马某某多次积极参加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是积极参加者。2015年,柴长安纠集马某某等人到郑州某售楼部采用拉横幅、驱赶客户及工作人员、吃住在售楼部等方式、扰乱企业正常办公、经营秩序致使该售楼部无法正常经营、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2013年至2015年间,马某某受柴长安、柴志安指示,在鄢陵多地殴打、砍伤他人。2016年前后,马某某受柴长安指使,与他人伪造相关凭证,骗取300多万元赔偿款。

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力。庭审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询问,并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充分辩论。

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法制与新闻 法新融媒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网址: http://www.fzyshzz.cn/zonghexinwen/2020/0812/405.html



上一篇:2020年青海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下一篇:徐苏:把火焰蓝的故事讲给更多人听

法制与社会投稿 | 法制与社会编辑部| 法制与社会版面费 | 法制与社会论文发表 | 法制与社会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社会》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