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2010年大案:网上售卖假货,售假金额1600余万

来源:法制与社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4 19:5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文案策划监制:袁载誉;文案:小橙子 本次案件发生在2010年。 滴水能穿石,涓涓细流能汇成河,平平无奇四五十的鞋子,也能显出“大能耐”。 当你在逛专柜看到几大百甚至上千的鞋

文案策划监制:袁载誉;文案:小橙子

本次案件发生在2010年。

滴水能穿石,涓涓细流能汇成河,平平无奇四五十的鞋子,也能显出“大能耐”。

当你在逛专柜看到几大百甚至上千的鞋子时,有没有被虚高的价格劝退的经历,心里喜欢得不得了,大脑中的小怪兽却在吐槽:你不配。

经典不过时的款式、潮流有亮点的设计、百年沉淀的名誉,拥有这些特点的品牌,越来越成为青年人追求的时尚,可时尚哪是人人都能养得起的爱好。

于是乎,就有了层出不穷的仿品,有高仿、也有劣质的低仿,耐克的“√”,阿迪的Adidas,匡威的标志图等等,这些LOGO被无良商家越来越无限制地粘贴复制,谋取暴利。甚至有商家光明正大地告诉你:我这是高仿,一比一定制款。

但是,请不要忘记法律红线,制假售假是违法犯罪的,无论是高仿,还是粗制滥造地简单搬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当初决定要走售假这一偏路时,王某超和同伙们,没有想到,送他们进监狱的,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消费者。

这个案件要从一双“鞋”说起。

这不是一双简单的鞋,看LOGO,“CONVERSE”,匡威!再看一眼价格,五十元!再来说说使用寿命,不到30天!

小张在买这双鞋的时候心里在想:自己真是捡了一个大便宜。到了后来,她成了这桩案件的“半个功臣”。

打着匡威的旗号,鞋子却这么快就坏了,小张是想讨个说法的。于是,她决定合法维权,向工商部门举报。这所谓不举报不知道,一动手吓一跳。

凭借售卖假货,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售假网店的销售金额竟高达1600余万元。

在灰色地带不断试探

案件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说到这,越来越受推崇的“时尚文化”就要被背锅了。

年轻人是“时尚”消费的主力军,但不是每个年轻人都有钱去消费价格偏高的商场专柜品。

无风不起浪,没有消费需求哪来的愈演愈烈的售假市场?于是乎,市场上高端品牌的仿品也就多了起来。

徐某和王某超等是在2010年7月的一天,瞄准了商机的。他们看到网上有些牌子太受欢迎和追捧,可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徐某出资,进了很大一批假货,用正品原价的十分之一甚至更低的标价进行出售。凭借极低的价格,华丽的噱头和精修的照片,他们开的网店迅速走红,吸引了全网各地的潮流时尚追赶者。

快速攀升的销售额,和迅速蹿红的热度,是徐某和王某超没有想到的。庞大的订单和货物量,使徐某和王某超不得不“招兵买马”增加帮手,也不得不物色新的更大的仓库。

在很短的时间内,这个网店就成了一个分工明确、有运转规模的售假团体。他们有一个1000多平方米的仓库,有办公室,有客服,有对接的生产商等等。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一起膨胀的,还有他们的野心。

徐、王等人不满足只在厦门开网店,还在福州开了网络“分店”,不仅如此,其中还有人自己单独开了店。据相关人员透露,有时候一个月的订单量可以高达1万余单!如此大规模的欺骗,简直让人细思极恐。

典型犯罪案例

这个售假案之所以受到如此高的关注,除了涉及巨大金额外,犯罪分子的学历也是一件值得社会讨论和关注的事。

在这个案件中,涉及的犯罪分子一共有八个,其中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就有七人,其中两人还是大学本科学历。

按照一般思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理应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人文情怀。即使做不到心怀天下,但知法犯法,着实令人唏嘘。家里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刚毕业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回报父母,就要面临坐监狱和高额的罚金。

还有一个典型,便是诱哄家人朋友加入犯罪。

其中,主谋大学生徐某,就用高酬劳诱惑大学同学刘某文加入售假大军,铤而走险,在刀尖上赚钱;还有主谋之一的王某超,骗来了他的亲姐姐王某燕。可王某燕在知道她弟售假后,在高利润面前也迷失了自己,放纵私欲,置法律以不顾。

法律面前,是没有王权贵族这一套说辞的,触碰法律红线着,“王子与庶民同罪”。

结局

在接到小张的举报之后,执法人员就立刻出动了。他们很快抓到了滞留在当地的非主谋人员。而后12月抓获李某荣,11年1月,王某超回去自首……。他们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其中主犯王某超,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这一备受关注的售假案,算是告一段落了。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网址: http://www.fzyshzz.cn/zonghexinwen/2020/0814/414.html



上一篇:徐苏:把火焰蓝的故事讲给更多人听
下一篇:法制与安全主题班会教案

法制与社会投稿 | 法制与社会编辑部| 法制与社会版面费 | 法制与社会论文发表 | 法制与社会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社会》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