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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青年说 | 防治家暴,别让悲剧的雪球越滚越

来源:法制与社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7 07:3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因不堪被丈夫长期酒后家暴,在一次丈夫施暴过程中,武某某及继女、女婿在情急之下合力将丈夫勒死,三人因此获刑。 这并不是影视剧里的情节,而是发生在四川泸县的一个真实案例

  因不堪被丈夫长期酒后家暴,在一次丈夫施暴过程中,武某某及继女、女婿在情急之下合力将丈夫勒死,三人因此获刑。

  这并不是影视剧里的情节,而是发生在四川泸县的一个真实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包括此案在内的一批典型案例。因为家暴,一些人或是失去了生命,或是失去了自由。

  国际家庭日,我们来聊聊关于家暴的话题。

  近几年来,一些家暴案件屡屡成为社会热点。在不少“隐秘的角落”,家暴的阴影笼罩着一些家庭。长期暴力之下,一些受害者的仇恨和恐惧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施暴者肆意发泄的暴力,最终反噬了自己的生命。

  最高检此次公布的案例中,大多数暴力行为发生在近两三年,其中包括丈夫长期虐待妻子,导致妻子死亡的;妻子对施暴的丈夫实施伤害行为,或者妻子、子女共同对施暴者实施伤害行为,导致施暴者受伤、死亡的,等等。

  家暴得不到遏止,被阴影笼罩的家庭只会在悲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从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到各司法机关加大涉家暴案件办理,再到各地陆续出台防治家庭暴力相关规定……近年来,我国在法治轨道上防治家暴的举措密集,治理和严惩家暴行为,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毋庸讳言,防治家庭暴仍然面临不少问题。从家庭内部看,“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仍在作祟。

  一些案件中,施暴者的虐待、殴打等行为往往持续很长时间,且反复多次,受害者往往选择长期隐忍。一些受害者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有限,把家暴视为“家庭内部矛盾”,隐瞒实情。

  如此一来,家暴陷入了“受害者不举,则对施暴者不究”的尴尬循环。

  在一个案例中,山东的李某某与张某某2004年结婚后,张某某经常在酒后对李某某进行殴打,曾导致她受伤住院、跳入水塘意图自杀。尽管丈夫的殴打让李某某十分痛苦,但这种情况一直在这个家庭中持续着。

  悲剧,最终还是发生了。2020年2月24日凌晨,李某某在被丈夫又一次酒后殴打后,将儿子送至她父亲家照看,随后投河自杀。其夫张某某被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检察机关了解到,张某某的父母其实一直知道他殴打妻子的事实,却一直知而不报,直至此案发生后,才如实说出。李某某自杀之前,孩子感觉到母亲存在悲观厌世的想法。李某某的父亲也发现了她面部青肿,口唇破裂。

  早一些寻求帮助,受害者周围的人发现异常及时伸出援手,一条生命可能不会就此消逝。

  诚然,这也有赖于相关部门有效履行防治家暴的职责。

  实践中,一些行政机关以及执法者出于“劝和不劝离”的想法,过多使用调和手段处理家暴,甚至面对触及法律底线的暴力行为却依然“和稀泥”,这无异于纵容家暴继续发生。

  在“@新华社”微博的留言中,一些网友表示,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差别,对此必须严惩。也有网友态度明确,面对家暴,相关执法者不能“和稀泥”。

  人们期待更多家暴受害者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力惩治家暴。然而在家庭暴力中,受害者本就长期处于弱势地位。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家庭绝非法外之地”。在受害者犹豫和隐忍时,公权力的及时介入、主动作为,对于有效制止暴行、防止造成更大悲剧,意义尤为重大。

  比如,最高检等部门探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司法机关需要构建更有温度的反家暴法治环境。在具体案件中,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充分尊重被害人意愿,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要延伸办案职能,帮助修复被损坏的家庭和社会关系。

  在一起妻子反抗家暴导致丈夫被砍伤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充分掌握各方面情况,对于这位长期遭受家暴为保护自己进行反抗但防卫过当的妻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检察机关还为这个家庭申请了司法救助,协调村委会等机构对家庭成员进行监督,尽最大努力防止家暴继续发生。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网址: http://www.fzyshzz.cn/zonghexinwen/2021/0517/1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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